盡管周身骨痛,四肢無力,可是我一點也不想睡。不用上班的下午,我很想上學去。
最初是這樣的,覺得自己的工作沒有成年人,覺得工作性質沉悶,覺得自己不適合,覺得自己被浪費。於是千方百計的要走,左踱右踱,不時無病呻吟,痛苦不已。
終於可以離開了,當初討厭的一切又成為留戀的理由:以後也不會在工作裡看到孩子了,不會那麼穩定,不會那麼輕易,不會那麼悠然。以後想要走也不知要往哪裡走了。 [事實上並沒有那麼理性,根本不可能想到什麼工作性質什麼未來- 當哭得想嘔吐的時候不過是因為孩子已經離開我的視線。]
說句體己話,也不是沒見過世面,也不是沒試過生離。可是每一次安慰自己下一次不會這樣,每一次都傷心得死去活來。「永不」跟「最後」總是太狠。每當想起「我們永遠不會一樣」就要大哭一聲。我討厭離開然後上路,我討厭選擇這個還是那個。我要把我喜歡的全部帶上路,我要把喜歡的都掛在心上。 [我傷心的時候會發爛。顧不了那麼多,反正我已經那麼傷心。]
在睜不開眼的早晨我著自己振作。自己傷心得死還不夠嗎?還要帶給誰?
足球場上我跟其他中二生一起叫喊。加油!加油!然後扭著笑作一團。他們在夕陽下奔走的畫面那麼好看,我永遠不會看夠。然而夕陽為何燦爛?今天可是我離開的日子。 [是因為太會煽動自己才會哭得厲害。]
他為什麼不看著我?為什麼不跟我說再見?為什麼不說一聲便背著我走了? 我傷心,也許他也是。 [叉燒,我最終沒有跟你說再見。這是不是你想要的?永不說再見?]零晨一時躺在籃球場上我問自己:上一次這樣是何時?是十七歲。的而且確是十七歲。那時候沒想過這樣的日子會完。完了之後也沒想過以後還會再過。直到這個晚上,我躺在黑漆漆的籃球場上,聽著十七歲的他們在胡扯,心裡一下子激動起來。
再一次,我跟自己說,這些日子永遠不會再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