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0928

2.7.2004

朋友說,我今年不上街,不要做民主黨的棋子。我「嗯」了一聲,也沒有說什麼。我就是高興。 早就準備好白背心出發,也沒有經過要不要去的掙扎:這是我發聲的機會,我是怎樣也不會放棄。我參與七一遊行,也高興參加七一遊行,因為這是極少在香港發生帶良知及意識的自發性活動-你有你喊的口號,我有我默默的表達我的不滿。說我是主辦單位的棋子,不如說我利用了他們製造的這個機會。沿途不乏政治人物叫口號,把自己當啦啦隊隊長,也不是看不順眼或是什麼的,可是我覺得我們有自己遊行的目的。所以看到身旁不止我沒喊的時候便會笑。驕傲的香港人啊,應該是這樣的。沒有人可以迫我們留在家,也沒有人可以迫我們上街。我們上街是因為我們想上街。於我來說這便是自由便是良知。因此我高興我們仍有這種選擇,而且又一次和平又強烈表達了我們的意見。上年上街的目的很明顯-反廿三。今年大會主題是還政於民,可是大家意論紛紛都一直不能達成共識,於是人們帶著自己的口號上街。香港式的遊行也的確「異常」。一般來說遊行會很直接地產生分化-不是說(也不會說)什麼深層的社會分化,而是直接得幾乎幼稚的,遊行的人跟沒遊行(並不一定反對)的人(如警察)把對方視為敵人,繼而產生衝突。世界各地大部分遊行就是因為這樣產生衝突。可是香港人在這方面是離奇的不同,不要說衝突,連吵也不多,遊行期間不知聽了多少遍大家對警察叔叔們的感謝(不是李卓仁叫我們拍手那些)。怎好說呢?這樣上街也不一定可以改變些什麼(這樣說要給人扔雞蛋),可是我想到的總不能不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