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親愛的H:
我也是獨生女。
小時候我常常傷心地問媽媽:為什麼我沒有好朋友呢?
過些時候吧,很快,很快。媽媽溫柔地說。
我不喜歡我爸,媽媽說:親人是不可以選擇的,但你可以跟喜歡的人做朋友。
於是,我找到了我喜歡的人,跟他們做朋友,然後把他們變成了我的親人。
我不會拍照,是我耍手段,用photoshop modify已而。我不是想讓人以為我很會拍照,只是我看到的真是很美,很想跟你們分享。
我的心很俗,要你覺得我美好,那是「我沾來的他們的光」。
Love, mooch」
-20030427.answering machine
電影節前夕,為了記下看電影的日期,在無印買了新一本schedule book。為購物而購物的我,買了厚厚一疊紙用來記朋友的地址電話。豈料寫好之後,發現只用了兩張紙,十四個人。坐埋d,剛好湊夠一圍。
G.L.O.:「我d朋友係千挑萬選揀出?,雖然少,但係個個精采。(其實係冇人騷我...)」。她說的,我都贊同。
我有不足十個「親朋戚友」,他們都是我識性後自己選的「家人」。可以這樣天真無知又骨痺地說他們是我的家人,除了因為超過十年的同甘共苦外,還因為我們做過很多別人做完之後會反面一去無回頭的事,例如同居,例如旅行,例如反臺。
昨晚我做了一件對很多單身女生來說等同自殺的事:我跟朋友們和她們的男友吃晚飯。
事實是,這是一頓很愉快的晚餐,朋友們的男朋友不如想像中古怪/衰格/靚仔(希望他們也這樣想我),我也不如想像中尷尬。原來只要做回原本的我就可以了,他們也會一樣疼我。沒有人要從我手上拿走什麼,我也不要從別人手上拿走什麼。
看著他們一雙一對,除了有那麼一點點我不打算隱瞞的悲哀,還生起一個念頭:雖然我只有十四個可以寫在地址簿上的朋友,但是如果他們都找到一個人,也就有廿八個,差不多三十了,已經很不錯。如果都能像昨天一樣愉快,那麼這個家就可以變成一個膍美皆大歡喜的大家庭。
而如無大意外,大家仍然會一樣愛我。
p.s. 對呀,我很傻呀。我怕你們會不要我。而我,永遠也是個獨生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