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明白美是天生之後便決心行型。無論如何,最緊要型。哭,不要在別人面前哭(最少也要背著);醉,(盡量)不要在別人面前醉;頹,不要在(太多)外人面前頹。總之一句講哂,要型。我很努力,我以為已經很接近。但跟其他型人一起時,卻發現自己話太多,記性太好。我無法忍受餐桌上的沉默,也討厭看著朋友逐漸疏遠。我不是那個說"I dun give a damn"的人,我總是「唔抵得」。我太急於跟別人分享我的喜怒哀樂,就是不能陰陰沉沉收收埋埋。
我好想做「眼睛有點藍」類沉靜瘦弱女子。但我不是。我辦不到。
瞄瞄鏡中的我,既不美又不型,婆媽又懦弱,啡啡黃黃。
其實我是母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