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0910

10/9/2002

中六第一次接觸internet,接觸icq,曾經為了玩icq而寄住別人家。 大一前那個暑假買了人生第一部電腦,捱了三年,依然服役中。 大二時沉迷網上聊天室,過著日夜癲倒的生活,即使沒水沒飯沒煙也不願離開,試過三日三夜沒走出宿舍,體重暴跌十磅,不見人不回家,與世隔絕。 那段日子靠朋友定時送飯送煙才保住小命。仍然不明白何故著迷。 我記得這樣告訴朋友:我想了解那個世界(internet),我想認識那個世界,厭倦了,了解過了,我會離開。 後來去旅行(雖然去到那裡都設法上線),回來後便痊癒了(他們說)。 當然大三時還是不自覺迷上Yahoo! Games(上海的確很有挑戰性嘛),但像上次般沉迷還要數現在。 每天起來,眼鏡也未找到便開mon,check e-mail,讀報紙,接著便四處牛腩別人的家頁,一家又一家,看完很多時已經下午。剩下來的時候就是神經質地不停check e-mail,一點一點地完成未完成的作品,跟朋友聊天,甚至病態地把玩MOUSE。 就這樣跟電腦相沫以濡。 雖然如此,對於交網友這個概念,我還是不太能接受。 Chatroom狂熱之後我曾下過這樣的結論:對於八零年代後期出生的年輕人來說,internet= part of reality,但對於我,這個八零代初出生的人來說,internet仍然只是 virtual reality。即使沉迷,我仍然無法接受這些人真實地存在,也不大願意讓他們進入我的現實生活。 然而在過去幾個月,我每天去牛腩別人家頁,每天看人家的日記,還終於忍不住留了言(對於留言我有很多話說!每次留言也覺得好尷尬,就像在街上聽到別人說話上次搭訕一樣突兀。又恨自己不能寫些有深度讓人一看難忘的留言,每次也看著別人的GB發一陣呆才能動筆,最後多放棄矯飾,因為沒有深度內涵唯有清心直說。還有,究竟在陌生人的GB留言應不應該問好和自我介紹呢?我覺得跟陌生人說話不自我介紹很怪,就像不請自來的人在別人的派對上自說自話。但是又不見其他人這樣做。難道大家都認識網主?!這簡直是網路社交禮儀,誰有把握不妨以此為題出書,我深信總有笨人如我為此感到苦惱)。話說回來,我無法再咬牙切齒地說這些人不存在不打緊,因為我開始渴望得到別人的回覆,渴望知道人家生活的二三事。為什麼?我也不知道,只有對著朋友我才如此著緊。然而這些網路上的陌生人,與我素未謀面,從未交換聲音表情,這樣算是朋友嗎? 我沒有答案,看我連基本的的網路社交禮儀也搞不好就知我不會有答案。但我確實見證很多人透過文字認識而成為朋友。不知道這是可悲是可喜?以前我會大聲呼叫網路的出現讓人面對面也不會相處。但現在,我猶豫了,當生活開始壓縮,當大家各自飄遠,我再也不能確定網路對人來說是一種較好抑或較差的溝通方法。 他們說孩子的世界中,黑是黑白是白。 現在看到的卻全是灰色。 我想我終於長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