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事找到新工作,新年後便離開。一直不太喜歡她,也不算投契,知道她要離開,竟然有種被出賣的感覺。因為她口裡總是那麼盡責那麼為學生著想,但原來一切只是工作,她一直沒有忘記她自己。我不是要責怪她什麼,自己最重要絕對沒有錯。不,我真的不是要怪責她什麼。我甚至並不真正覺得被出賣。只是,她忽然提醒我,也許這份工作並不如我想像中高尚或遠離現實,也許我也應為自己著想一下。
同事離開了,便會有新同事。到時我便不再是「新人」。就像 year 2 學生玩 O-camp,昨天還是組仔組女一下子要細路變大人做人組爸組媽。不能再跟自己找藉口說我新我不懂。不能再依賴。不能恃著新人的身份傻頭傻腦。一切要靠自己。就像其他所有人一樣。一切都會不一樣了。
廿個中五學生小息後偷走,校方大為緊張。他們沒有帶走書包,午飯後若無其事的回來,可見不是第一次。鑑於事態嚴重,學校分別派出廿個探員老師個別為犯人落口供。廿個學生跟廿個老師在走廊角力,場面壯觀。刻意路過,聽見老師問:咁點解你要走呀?學生:想走咪走囉。沒有笑,沒有口震,甚至沒有輕佻,只是說明他的想法。
對了,為什麼不是想走就走?為什麼想大叫時不可以打開喉嚨便叫?今天坐在禮堂監考的我在想。我可不想在這裡浪費時間。兩個小時的考試他們十分鐘便做完伏底訓覺,為什麼要我在看著他們睡?外面的陽光好溫暖,為什麼我不可以跑出去打籃球?春天好像要來了我好想去看看樹看看花。為什麼沒事做要坐著等放工而不可以早走去玩?為什麼對著不喜歡我/我不喜歡的人要笑要「係係係」?為什麼他們問我「Sam,可唔可以幫我做d野」時我不可以說不?為什麼老師跟我說話時我不可以一走了之?為什麼生活裡好像忽然有那麼多規矩?又為什麼大家都好像很樂意去遵守?
想得咬牙切齒。身體裡的憤怒青年睡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