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人每天掙扎求存,有些人自尋短見。
我無辦法明白那些尋死的人的心理,因為我太怕死,太怕不再有感覺然後再沒有然後。面對那些要去死的人,我總是好言相勸,告訴他們生命有多美好,世界有多大。
然後我覺得自己好廢。
一個成年人的一個決定難度可以讓你三言兩語講得通?
我開始想,或許不是他們的問題,或許是我,或許我根本從未經歷過真正的痛苦,或許我是病態式樂觀。
有很多事在我心目中是「像太陽從東邊升起」的真理:要愛人先要愛自己;沒什麼比活著重要;報答別人的最好方法是好好生活;沒有人可以小看你......但原來這些,在別人心目中的地位並不一樣,可能是微不足道,可能根本不存在。於是我無可能明白,為什麼一個人會覺得人生絕望到非死不可。既然有死的勇氣為什麼沒有生的膽量?
我漸漸覺得人生的意義是在於keep going,不知可以去到哪裡,也不妄想可以去到哪裡,只要keep going就是了。不會因為困難而停來,不會因為痛苦而掉頭,堅持著走下去。
我常常幻想,到那一天,我可以回頭望,然後慶幸自己都走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