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想要從那個家走出來。今後的人生,想跟喜歡的人一起。遇見了你,想要從新來過。」一個有婦之夫坐在床沿說。33歲的我會相信這樣的話嗎?會嗎?看著電視中那個不吸引的男人,我竟然也有那麼一點點動搖。也許我才是他命中注定的那個,而他的另一半不過是個不幸的錯?會是這樣嗎?抑或只是藉口?像anego所說,等到33歲的今天才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,無論要破壞多少人的幸福也在所不計?16歲前我覺得婚姻裡的第三者最可恨,通共是破壞別人家庭的狐狸精;20歲後我覺得第三者的出現最文明,任何人都應有一個second chance一個轉?機會;現在,我沒有什麼原則也欠缺指引。既明白必需保護自己,又知道何謂身不由已。我可以堅守不讓自己被傷害的原則?抑或相信命運一次就這麼一次?
分析還是日日夜夜的做,可是其實知道自己的決定只有一個||怕輸的人唯一可以做的,是不去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