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聰明女子
H 提到她的一雙刮腳鞋,很想站出來相認。上班前買了一對自覺很正經很漂亮的平底鞋,第一天高高興興的穿上,結果弄得雙腳血淋淋,無錯,刮腳刮到血淋淋還是第一次,血跡還留在鞋子裡,痛得走路一柺一柺。第二天硬著頭皮又穿上去,又來新傷口,又來水泡,更痛。媽媽看得心痛,要我另買新鞋,我堅決說不。理由(一):很多人都是這樣啦,久了不就好了。帶出兩個問題:1)為什麼那些鞋總是刮腳?2)為什麼我們還堅持要穿?(二):總要適應下來。無論是這雙刮腳鞋、這份工作、工作的生活,一切都要重頭適應。一開始或者會痛會刮腳會血淋淋,但這還是一雙不錯的鞋子,我不能因為頭兩天的不舒服就說要放棄。波鞋當然舒服converse當然型,但不能著一世。如果要進步便要著刮腳鞋,這樣的代價我還付得起,也樂意去付。
第一個星期六是長週。像很多上班的人一樣我放工就跟媽吃午飯,逛街,看/買無謂東西。雖然很累很睏,但很愉快,因為這是假期,是工作後第一個假期。知道這個假期會有盡頭,完結之後可以繼續上班,這種感覺很好。感到對生活我又再次有了掌握。我至少知道在明年八月前的每一個 weekday 可往哪裡。更重要是可以肯定,不用再等機會,只要努力,生活就有著落。